6.生病類
14、對世間醫生與無上醫王的屬性之正確理解
阿闍梨答
返回上一頁世間醫生治眾生報身,身體有病須先請醫生檢查醫治。世間醫生無法治療的,或甚至檢查不出病因的疾病,但病人仍然覺得確實有病苦,那就可能是“業障病”“鬼神病”或“魔障”、“法障”,這些都須以佛法來治,才能治得。要如是正確理佛法及世間法的區隔與差別作用,斷不可要佛祖幫你買單到底——既要當你的醫生、藥劑師,又要當你的保姆、奶媽——幫你掂屎掂尿。為佛弟子應善解佛法與世間法,不混淆、不模糊、不互相凌犯,而是相輔相成----知解之、認知之、隨順之。法身與報身雖然各自存在,但也相融、相攝;口不可欲以法身取代報身,亦不以報身凌犯法身。法身與報身不是敵體,而應是相融相攝,且各有專屬“作用之體”。猶如性與相,或世間與出世間——各有其性、各有其相,但卻究竟相通,不相違害。簡言之一句話,世間人有病須先找世間醫生,世間醫生不能治療的,或查不出病因的,再找佛菩薩——此可比喻:地方法院沒有辦法給你圓滿解決的,你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去。
又,佛菩薩雖有不可思議威神之力,但他們不要像耶和華、阿拉、或大自在天等一樣,假裝他自己能一切全包,一切“我說了算”,主宰一切,掌控一切,乃至妄計他能超越及改變因果,反而變成「破壞因果」,一切都是他在自編、自導、自演;他眼中無人、無眾生、無因果——由於佛菩薩已經離於「我我所」計著,故能超脫這一切外道神祇之虛妄。
2018年4月20日下午阿阇梨開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