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其他類
57、在職場中,如何與上司、同事相處?
阿闍梨答
返回上一頁弟子問:
弟子最近工作非常不顺, 被老板、同事误解和愚弄. 在今年3月份,由于坚持原则,纠正了一个”已识别风险项“的责任人,被A老板认为我在推卸责任。事实证明我的结论是正确的,当时得到我另一位B老板的确认。没想到的是,A老板通过对我的B老闆进行某些妥协(他俩过去一直有非常深的矛盾和冲突),要求将我撤换。令我更没想到的是,我的B老闆竟然被他说服了。在刚刚进行的半年业绩考评中, 给我列了几条"莫须有"的罪状 (都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), 并给了我最差的评分. 弟子感觉工作都不保了. 我现在这个年龄(48岁),一旦失去工作, 非常不容易再找工作,而且我的儿子还正在美国念大学,还需要一定的学费... 现在的我感觉无比的委屈,无比的恐惧,恳请师父指导开示. 我可不可以考虑通过法律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。 期盼师父准允、并给予开示!
阿闍梨回覆:
- 如果你循法律途徑申訴,那等於是直接跟你的老闆槓上,而且還是跟兩個老闆槓上。
- 如果你循法律申訴,當然是向比你老闆高一階的上級提出,則以你的地位,跟兩位老闆的地位相比,你想上級會聽你的話嗎? 還是會保護你的老闆 ? (官官相護自古而然,其實你的A老闆跟B老闆交換條件,就是一種官官相護的具體表現──台灣稱為「搓湯圓」,而把你犧牲掉。)
- 即使在自由世界的商場中,不論你在哪一個行業,你若跟你的老闆搞不好,或老闆不喜歡你 (不管任何原因),你在那一個單位,就一定很難立足,而且也沒地方申訴,這是在自由法治的情況之下。至於在共產體制內,幾乎完全是「人治」,作事除了「人際關係」之外 (依我的了解),就沒有別的路了。
- 所以你要小心,不要自己去踩地雷,否則屍骨無存──不要說想要在原單位混下去,甚至連換工作或調職 (換工作時必須有原單位老闆的介紹函),也都沒有路了,你自己好好想一想。
- 永遠要記得: 在社會上作事: 「作人」比「作事」更重要;只會作事,不會作人( 察言觀色,隨順因緣,捨己從人,不固執己意) ,一定一敗塗地。會「作人」,不太會「作事」,則常常能得上司賞識,同事歡喜,甚至常被委任為領導,或小組領導──這種現象是令人無可奈何的,即使是美國的各行業中,也常是這樣。
- 除了依以上的暸解去自省之外,同時可以念地藏菩薩聖號,求地藏菩薩加持,解你的迷惑,開你的智慧與心量。
PS. 為今之計,你應想辦法彌補你的不當措施,改善你跟老闆之間的關係 (但不要太露骨,或太醒目──否則變成肉麻)。總之,這個時候,裝裝「龜兒子」是不錯的──「人在屋簷下,怎能不低頭?」
又,人生本來就是在夾縫中求生存!
又,你現在這口氣就是要吞進去,不能吐出來,如果再吐,恐怕你就沒氣了
又,「諸佛菩薩忍中來」,「忍中有定,忍中有慧。」
又,「忍者有福」。